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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三月文明礼貌月期间

开展和谐校园  志愿先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08年3月4日12:30    哈密地区二中团委(宣)

 

各班团支部、各志愿者小分队:

三月是文明礼貌月,为在全社会弘扬雷锋精神和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推动学雷锋精神和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深入发展,学校团委、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决定以自治区第七个公民道德建设月和35日第9个“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日”为契机,决定开展“和谐校园  志愿先行”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。具体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     一、活动时间

    3月份为青年志愿者服务月。各班青年志愿者小分队可以根据情况在三月开展集中行动。

    二、活动主题

以公民道德建设月为背景,和谐校园  志愿先行”为主题,依照“群众所需,志愿者能为”的原则,结合本支部志愿者小分队实际,立足校园和社区的需求,开展团员青年奉献和谐社会志愿服务活动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围绕和谐校园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提倡“从自我做起,从小事做起”,培养“学校是我家”的主人翁责任感,大力宣传节约、环保观念,增强团员青年节约意识。在校园内外开展清除卫生死角、白色污染和非法张贴物的志愿服务活动。深入社区针对孤寡老人、孤儿、下岗职工、失学儿童、残疾人、特困家庭等弱势群体开展“送温暖”等志愿服务活动,积极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护理、义务家教、文化娱乐等多方面的服务。

四、活动要求:

1.高度重视。认真组织开展好“和谐校园  志愿先行”志愿服务活动。同时,把此项活动作为全校树文明新风、深化青年志愿服务行动,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内容加以落实。

2、主动联系,认真策划。各团总支、各团支部在能力所及的情况下要主动与服务基地联系,加强沟通,取得支持。认真策划好能够取得成效的服务项目。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要务求实效,力戒形式主义,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,结合自身能力开展服务。

3、广泛宣传和动员。开展“和谐校园  志愿先行”志愿服务行动需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参与。各班团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,让更多的人知道志愿服务,参与志愿服务行动。在活动过程中要打出团旗、青年志愿者旗帜和和佩带志愿者服务帽。

4.做好安全工作。要切实保证参加志愿服务人员的安全,在圆满完成任务的同时,保证参加志愿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劳动安全。

各班志愿者小分队于3月底将本班开展活动情况报团委办公室。

联系电话:0992-2250827(办公室)13899363946(孙老师)

 

哈密地区二中团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哈密地区二中青年志愿者大队

20083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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